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及海外合作学院机房及多媒体教室管理条例

发布时间:2016-09-06浏览次数:822


第一条  学生除携带教科书和笔记本外,严禁携带非教材、光碟、盘片等物进入机房。严禁调用机内游戏程序。
第二条  学生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,按操作规程上机操作。不准擅自搬动任何设备。如发现机器故障时,应及时报告教师或机房管理人员。严禁自己拆卸,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。
第三条 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、吃食物、饮料等,不准乱扔杂物,保持机房内整洁卫生;严禁在机器、桌子、椅子或者其它地方乱写乱画等。
第四条  下课后,应确认关机,并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;未经教师同意,学生不得插班上机操作;教室内不得存留私人物品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